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误区

摘 要

  误区一:“全险”就是全保、全赔 所谓“全险”的说法,是一种对车险产品的错误理解。广大车主尤其是新车主购买保险时,往往想保障全面,一旦发生事故,损失能够得到保险公司全额赔偿

误区一:“全险”就是全保、全赔

所谓“全险”的说法,是一种对车险产品的错误理解。广大车主尤其是新车主购买保险时,往往想保障全面,一旦发生事故,损失能够得到保险公司全额赔偿。而部分保险机构销售人员为了迎合消费者这种心理,违规采用了“全险”这个概念。以致消费者很容易将“全险”和“全保”、“全赔”划上等号。其实,所谓“全险”一般只是投保了交强险、车损险,第三者责任险、盗抢险、车上人员责任险、自燃损失险、玻璃单独破碎险以及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等几个主要险种,但保险产品是不可能覆盖所有可能遭受的风险的,每个险种都有不同的保障范围,也会规定不同的免责条款。综上,购买了所谓的“全险”不等于购买了车险的所有险种,更不等于出险后所有的损失都能获得赔偿。

误区二:购买多份车辆保险可以得到多倍保障

交强险属法定保险,每辆机动车只需购买一份交强险。

商业车险根据《保险法》规定,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。若为一辆车同时购买多份商业车险且超过了事故时的保险价值,也不会得到超过保险价值的赔款。如一辆实际价值10万元的车,投保人在不同保险公司同时购买5万元、7万元、3万元合计三份的盗抢险,车辆丢失,最高也只能获得10万元的赔偿金。

qyangluo
留言与评论(共有 0 条评论)
昵称:
匿名发表 登录账号
验证码: